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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广告法实施 错误使用极限用语,罚款可达20万起,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需警惕七大类禁用词汇

新广告法实施 错误使用极限用语,罚款可达20万起,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需警惕七大类禁用词汇

随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正式实施,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。新广告法明确规定,广告中不得使用夸张、绝对的极限用语,以误导消费者或夸大产品效果。一旦违反规定,企业可能面临最低20万元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。为了帮助广告从业者规避风险,本文汇总了七大类常见的极限用语,供大家参考和警惕。

第一类:绝对化用语。例如,“最佳”、“最高级”、“第一”等词汇,容易暗示产品在行业中的唯一性或优越性,新广告法禁止使用这类表述。

第二类:虚假承诺用语。如“100%有效”、“永久保证”等,这些词汇可能无法在实际中兑现,容易构成虚假广告。

第三类:贬低竞争对手用语。例如,“独一无二”、“无人能及”等,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,损害其他商家利益。

第四类:医疗健康相关极限用语。如“治愈率100%”、“无副作用”等,在医疗、保健品广告中尤其需要避免,以防误导消费者健康决策。

第五类:投资理财相关极限用语。如“稳赚不赔”、“最高收益”等,这些词汇容易引发金融风险,新广告法严格限制使用。

第六类:房地产相关极限用语。例如“绝版地段”、“投资首选”等,可能夸大房产价值,误导购房者。

第七类:教育培训相关极限用语。如“包过”、“速成专家”等,这些承诺往往难以实现,易构成虚假宣传。

互联网信息服务作为广告发布的重要渠道,企业需加强内部审核,确保广告内容合规。建议广告主在撰写文案时,多用客观数据和事实支撑,避免主观夸张。定期组织员工培训,熟悉新广告法细则,防范法律风险。合规经营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维护品牌信誉的关键。如果对特定用语存疑,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,确保广告活动合法、诚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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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9 10:22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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